欢迎光临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
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:0514-83417986

通知公告

为客户创造价值 • 实现共同发展

公示:2019082地块(文游南路东侧、新华东路南侧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
更新时间:2023-12-31    |    阅读:504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现对茶蓬新村以东、永华公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2019082地块(文游南路东侧、新华东路南侧)位于扬州市高邮市城南新区,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6791m²,根据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可知,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(R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规定的**类用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)第五十九条规定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在前述要求下,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(报告编制单位)受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业主单位)的委托,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
二、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

2021年3月,“调查单位”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**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根据收集的资料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,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源,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。2022年5月,调查单位开展了第二阶段调查,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柱状样点位6个和地块外对照点1个,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;共送检24份土壤样品、5个地下水样品。检测项目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中“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(基本项目)”45项指标、pH和石油烃(Clo-C₄o)。本次调查于9月1日对地块内地下车库、一楼楼道、顶楼楼道的室内空气中的TVOC浓度进行监测。

上述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**类用地筛选值,地下水检测指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IV类标准限值和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**类用地筛选值。地块地下车库、一楼楼道、顶楼楼道的室内空气中的TVOC满足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的要求限值。

三、调查工作结论

综上所述,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的关注污染物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**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按照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调查工作可结束,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。本项目地块土壤、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,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,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,防止二次污染。

四、 相关建议 

1)本地块在后期施工建设阶段,要做好场地污染防治工作,防止平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。

2)对地块进行定期巡查,避免地块收到认为扰动。控制和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,杜绝地块的监管真空,防止出现认为倾倒固废、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。

3)鉴于场地计划建设居住用地,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,杜绝不当开发。

五、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
 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http://www.jsmykc.com/)网站上登载,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。

六、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

场地责任单位: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联系人:吴主任

 电话:15189895175

 场地调查单位: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

 联系人:毛晓青

 电话:0514-83417080

 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西路188号 

邮政编码:211400